REAC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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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告日期: 2019/2月20日 | ||||||
本次公告變更項目: 附錄17物質修訂第51項塑化劑之相關規定 附錄17(限用)_材質評估_04版 高度關切物質(SVHC)由191項更新至197項 三陽表單_符合性確認函由03版更新至04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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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 (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) 為歐盟化學品之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及限制法規。針對成品 , 其相關規定有 ~
1. 附錄17 ( 限制/禁止使用) 已列入附錄17中的物質,除非遵守限制條件,否則不得製造、置於市場或使用。 (REACH第67條規定)。 2. 高度關切物質SVHC(通報使用) (1).依重量
濃度百分比計算,成品中SVHC高度關
切物質濃度超過 0.1% 以及成品內所 含該物質每年超過 1 噸者, 歐盟境內製造/進口商
應通報歐洲化學總署。 (2).成品中SVHC高度關
切物質濃度超過 0.1%(w/w)者,則成品製造/供應商
應主動提供充份SVHC之資訊
給產業鏈中成員 (B to B 責任) (3).若消費
者主動要求供應商提供SVHC資訊,則SVHC相關資訊應免費於45天內提供。 為此 , 各零件
供應商須於日常即應管理及通報其成品中之化學物質成份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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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 質 清 單 及 報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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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備註】: REACH 符合性 確認函修訂屨歷 : 01版:SVHC 增至169項 ; 附錄17共65項 02版:SVHC 增至174項 ; 附錄17增至67項 03版:SVHC 增至191項 。 04版:SVHC 增至197項 ; 附錄17 修訂NO.51有關塑化劑之規定 |